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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7 做好|女孩从校内分享的一篇,经删改(删了不适合自己的,改了有语病的),今晒之,以铭之。
做好|女孩,做|好女孩.
空闲时,去学习,不要浪费时间在肥皂剧、逛街上,记住,任何人都喜欢努力的女孩子,不要觉得不耐烦,相信知识会让你更优雅.
相信自己,不自卑,相信自己有能力营造好生活,学会依靠自己,打造自己的幸福.
学会过滤,过滤你的思想,过滤的你朋友圈子,过滤你你缺点,学会让自己很干净很舒服地呈现在这个精彩的社会上,学会从容、淡定,这比你的容貌更能让人喜欢.
保持善良的品质,但要学会辨认是非,不要让自己受欺负.
学会说对不起,你可以觉得自己很荣耀,但一定要学会在必要时认错和低头.
守时间,守信用,养成良好的习惯,那将会使你的人生更有深度.
学会说话的技巧,不要每次都说出伤人的话,试着让说出的话达到目的且不会使任何人感到不舒服.
学会浅浅地笑,任何时候;愤怒会让你变得丑陋,当别人冒犯你,用智慧回击他,对卑鄙的人不要客气.
漂亮是资本,但不是用来炫耀的;漂亮也不能当饭吃,一定要学会自己立足社会,保持经济独立,不要依靠别人,记住好好爱自己,让自己强大起来,你才可以更有魅力.
不要乱花钱在那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上,制定合理的消费计划,确保经济畅足;该花钱的地方一定要花,好好疼爱自己.
相信Mr. Right永远在路上,要对自己有信心,满怀幸福地等待.
可以偶尔发牢骚,但不要太多,剩下的情绪自己消化,不要给周围人造成压力和困扰.
保持好的睡眠,健康的饮食,适量的运动,确保个人卫生.
别人的男人千万不要轻易去碰,除非你很爱很爱的他,或者他真的很值得你爱.
记得经常给妈妈电话,问候爸爸,他们是最爱你的,他们永远是你最坚强的后盾.
相信自己是最好的,是最幸福的,心怀美好,精致如你…… January 09 礼物昨天翻箱倒柜找一个电话号码,不经意间瞥到一堆贺卡
坐下来慢慢看
那些幼稚的笔迹,俗套的祝福却充盈了整颗心
想起来从前每到圣诞,每个人就像圣诞老人一样,早上揣着满满一袋前一天晚上写到半夜的贺卡,游走在泾渭分明的课桌间,把自己的贺卡放在小丘一样的贺卡堆顶端,光滑的玻璃纸抵不住重力的诱惑,滑到一边,构成新的静止
分送完毕,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即使是意料中的,却也会欣喜满桌的贺卡
一份一份拆开来看,感觉自己是天下最幸福的孩子
不久又有门卫送来明信片,是转学的同桌,那一刻,我幸福得只剩微笑
同样,生日礼物也是如此,一桌肚大大小小的礼物
虽然是很多完全不能用的东西,但一层一层拆开精心包装的盒子,最终拿起物品,上扬嘴角,“谢谢”自觉蹦出,那种感觉,真好
而送别人礼物,感觉比具体更迷人
小时候的观念很普通,只有生日才可以有礼物,下周某某生日了,这周去小店买个中看不中用的礼物,包起来,拿给他,“喏,生日快乐”,再看自己的表情在对方脸上重复一次,算是任务完成
后来也有送吃的,巧克力之类的,多半是当天想起来,来不及准备的结果
亲近些的送的最多的是CD和书,我喜欢的对方喜欢的或者只是有很合适的封面的,都会买来当礼物送
再后来,礼物这东西,就不单单是作为生日的祝福了
在街上走,看到甜饼屋,想买不能吃,于是揣着盒子去学校交给“食品回收站”,看着他吃,心情也悠扬起来
陪同学兜小店,看到熊样的钥匙圈,第一联想到小弟,一黑一白就要了下来,走出店才开始考虑赠送的对象以及理由
和朋友饭饱后坐扶手电梯一层层下移,移步体育区,同时看上一件白色长袖,决定买给那个怕弄脏白衣于是大冬天还半裸打球的主
这些礼物,在哪买,多少钱,送给谁,为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邂逅礼物的那份好心情
茫茫物海,让我遇见你,让你给我一份愉悦,于是决定用你给别人一点欣喜,真的那些东西是什么,代表什么,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从小就很讨厌别人问我要什么礼物,你说我们的感情就淡薄到连能影响你情绪的物品都没有的地步么
懂的人,问过一两次就知道以后送什么了;不懂的人,年年问问了还做不到,完了第二年照问不误
没研究过礼物对两性的意义,只是奇怪关系很淡的同性也会特地为你买礼物,但好过千倍的异性却总是拖拖拉拉最后干脆没有
难道在男性看来,礼物只能送给心爱的人的么?
在这一问题上,我很庆幸自己还有点女孩子样子
我妈好歹没白养我个闺女 December 28 每个人都是一个宇宙读书的乐趣在于,读到精彩处,你会情不自禁地喊出来:天哪!我也是这样想的,竟被他说去了。最近在读周国平的《守望的距离》,欣喜地发现了一位与我想法有很多契合处的朋友,以及这位朋友所喜欢的一票古老的朋友。
每个人都是一个宇宙,图书、音乐、电影应当成为你的朋友而不只是施教者,我们有自己的完整思想,朋友的话要听,但却是用来使自己说话的筹码。
所以我从来不以一个人读书的多少来衡量他的精神富裕与否。数的积累的确会引起质的飞跃,可只是输入没有自我翻译功能只会让我们的脑子成为别人思想的跑马场。
有些人读了很多书,但他们依旧空虚无趣。
是的,他们只是在阅读,像一台自动扫描机一样把面前的印刷物扫进脑子里,扫过之后这些信息在脑中滞留片刻,然后随着下一餐后的粪便一并排出体外。
这种人是可悲的。
作为一个常被认为是记性不好的人,我没有丝毫自卑感。
因为我清楚自己不是记不了,而是不想记。那些英语课文和单词,要背谁背不出来,只是真的在限期内背出来就pass了么?以考试时会用这些好句子为目的的背诵,实际只是暂存于脑中而已,它们会随着老师在花名册上的勾勾一并从脑海中勾去。
这种背诵只是浪费时间。
可若从它们在高考中发挥了稳定情绪、以备不时之需这类角度去看的话,由于高考本身对人生起到决定性的作用,那么,这种无聊至极的背诵忽而变得有意义起来,它们能长存至今也就不奇怪了。
“世事的无常使得古来许多贤哲主张退隐自守,清静无为,无动于衷。我厌恶这种哲学。我喜欢看见人们生气勃勃地创办事业,如痴如醉地堕入情网,痛快淋漓地享受生命。但是,不要忘记了最主要的事情:你仍然属于你自己。每个人都是一个宇宙,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自足的精神世界。这是一个安全的场所,其中珍藏着你最珍贵的宝物,任何灾祸都不能侵犯它。 心灵是一本奇特的账簿,只有收入,没有支出,人生的一切痛苦和欢乐,都化作宝贵的体验记入它的收入栏中。是的,连痛苦也是一种收入。人仿佛有了两个自我,一个自我到世界上 去奋斗,去追求,也许凯旋,也许败归,另一个自我便含着宁静的微笑,把这遍体汗水和血迹的哭着笑着的自我迎回家来,把丰厚的战利品指给他看,连败归者也有一份。
爱默生赞赏儿童身上那种不怕没得饭吃、说话做事从不半点随人的王公贵人派头。一到成年 ,人就注重别人的观感,得失之患多了。我想,一个人在精神上真正成熟之后,又会返璞归真,重获一颗自足的童心。他消化了社会的成规习见,把它们扬弃了。 ” 还记得那个使整个那不勒斯城的人都笑断肚肠的喜剧演员卡里尼吗?他也是那个去看心理医生,被建议去看卡里尼演出而无奈道出“我就是卡里尼。”的抑郁症患者。大悲者会以笑谑嘲弄命运,以欢容掩饰哀伤。丑角也许比英雄更知人生的辛酸。
于是苏格拉底说出了那句著名的话:“我知道我一无所知。”
昨天做文言读到这样一句话:“略带三分拙,兼存一线痴;微聋与暂哑,均是寿身资。” November 29 记那天,看着一双粗壮宽大的手握着我的自动铅在稿纸上刷刷演算,突然就走神了 生长发育期男生常有的体味和运动后的汗味混合着慢慢迫近,不太好闻,却是那么相似 不小心触碰到的一块肌肤,像冰与火的交触,是曾经藉由“比握力”却实际是在捂热我那冰手的感觉 我摇摇头,努力把神魄拽回到面前的电场题上
那天,在校内看到某个学长的照片,弯眉细眼 与其说是因为菩萨相而倍感亲切,不如说是因为自己第一个联想到的人来的诚实 年级里也有一个同样眉眼的人,眼形细长,眼皮微肿,眉毛弯而粗长 如果有些记忆也能像格式化的硬盘里存了几年的照片资料一样再也回不来,那该多好 可是为什么,照片没了,我却始终记得那个回首抓拍的定格?
那天,被惩罚跑八百,小弟很贴心地陪跑 右侧外道,一个身位前,不断的回头,电光火石间好像回到了从前那个新铺的四百米跑道 微风过耳,我却不寒而栗 下意识地将脸往另一边侧,不想看到那个地方的人,也不想让那个地方的人看到我异常的表情 我害怕的不是跑八百,而是每次跑时都会强行侵占脑界面的回忆病毒
艾宾浩斯曲线告诉我们,一段时间后,有些东西就再也不会忘记 那么,很不巧的,你就是那块怎么也忘不了的东西 如果无法简单按个delete解决,似乎唯有不断扩充记忆库存,增大分母,来让你的占有率慢慢减小吧? 当分母无限大时,我就能很高兴地得到一个“0”的极限 只是,扩充分母比想象中的要难,因为只要略微有些许相似,你的记忆就又深一层,目前还不知道当分子分母同时扩大时,要过多久才能得到极限为零的答案 所以在我解出这个方程前,我只能不断不断背东西,把看到的都记住 要改掉走路不看人、见人不认人的习惯,要养成良好的及时复习习惯,要习惯记些没用的信息... 还要,记得忘记你 我虔诚地希望时间会改变些什么 August 19 第四号——老头子老头不老,但他头发有点糟,他背有点驼,他讲话时世故的样子让人想起了未老先衰的老头。于是,所有人都叫他老头子。和所有被我起爱称的孩子一样,在进行了一段时间无谓的抗拒后,顺然接受。
事实证明,经过调教后的老头是有成为新好男人的潜质的。 比如,在我的威逼利诱下,老头不得不拽个空瓶子从四楼跑到一楼去换满满一桶的饮用水上来练臂力。 比如,在我的谆谆教诲下,老头习惯了下去买零食的时候问一圈周围的女士们是否需要他效劳,诸如此类。
他用手帕。不是装小资扮王子,只是因为老头患有鼻炎,一年四季几乎天天都会擤鼻涕,手帕可以洗,纸手帕太浪费。
他的手很有力。从前男生体育课测握力,为了提高平均成绩就兴起了互相握手的小游戏。于是你经常能看到两个男生跟那面红耳赤地比握力,直到一方疼得都快挤出泪水了才喊停。 可偶尔也会看到一女生站那装大蒜,眼睛不眨,眉毛不挑,完了甩甩手大步走开。那个女生就是我。和我握手的人就是老头。 老头最可恶之处是他不光是握,还捏,我整只手跟波浪似的,每根骨头都有移动,麻得整只手都没了知觉,疼都喊不出。捏完,酥麻过后居然还有些筋骨通畅之快。这个时候老头就眨巴着他的大眼睛好像在对我说,我让你逞!
他生气的时候也很恐怖。那次我们舞台剧排练,我探班,见他不认真就训斥起来。我承认当时语气重了点,可依老头对我的了解,他知道我没有恶意的。 但是,一向好脾气的老头,生气了。他吼了回来,怒目圆睁,青筋暴起。 我一时无语,只能瞪着眼睛比眼神。 整个世界都安静了,我甚至听得见他的心跳。 直到一个灰尘及时飘进我眼睛,我才理所当然地红了眼睛。 这下无措的人成了老头。 我推开他抄起书包就走,忽略在场的所有人,包括班主任。 一阵郁闷地回到家里,坐在窗台上发呆数小时,恍惚间接了一个电话,老头的。满腔的抱歉,好像错的那个人是他。 或许是被我压迫惯了,即使是我错了也跟他错了似的。
这个牛鼻子黑皮肤,长得非常朴实的老头曾经为图凉快剃光头而被教导主任训斥。 这个一根筋,神经大条的老头曾经用竹叶虫献给喜欢的女生,结果把人家吓得满教室逃。 这个高个子阔肩膀,肌肉非常漂亮的老头曾经是我们暴力篮球的核心人物。 这个大眼睛双眼皮,班里唯一看得过去的老头曾经被逼无奈成为我们cosplay的男主角。 现在的他或许也偷偷留起了长发,出门前使劲摆弄每根头发的角度。 现在的他或许已经被甩了n次,或把别人甩了n次。 现在的他或许已经不打篮球,改换更能展现他高超球技的运动。 现在的他或许还有点希望自己能站上舞台,成为大家瞩目的对象。
但我希望,老头还是原来的老头,至少在我面前是这样。 |
Life.生活。LIFE IS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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